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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旧锂电再生利用如何借势碳市场新政?ETS 与 CCER 参与路径、经济性及实施策略解析

2025-09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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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 “双碳” 目标推进,碳市场已成为引导产业绿色转型的核心工具。2024 年以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《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作为当前碳排放领域最高纲领性政策,明确加快建设两大细分碳市场 ——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(ETS)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(CCER),为再生资源行业尤其是废旧锂电再生利用领域带来新机遇。

结合笔者在中车参与碳排放知识、商业模式及政策设计的系统培训经验,本文将聚焦废旧锂电再生利用项目,从政策适配性、CCER/ETS 参与路径、经济性测算及分阶段实施策略展开分析,为行业从业者提供实操参考。

一、碳市场新政核心:ETS 与 CCER 的定位及废旧锂电再生利用的角色

《意见》的核心是通过 “强制性配额交易(ETS)+ 自愿性减排交易(CCER)” 双轨制,覆盖更多高耗能、高排放行业,而再生资源行业(含废旧锂电再生利用)正是未来重点扩容方向之一。

1. ETS:长期必选项,当前条件待成熟

ETS 是 “控排企业必须参与” 的强制性市场,核心是通过 “配额分配 - 履约清缴” 机制倒逼企业减排。对于废旧锂电再生利用项目:

· 关联点:项目涉及湿法提取等较高能耗环节,未来若再生资源行业整体纳入 ETS,项目将需按能耗 / 排放核算配额,直接参与交易;

· 现状:目前 ETS 主要覆盖电力、钢铁等行业,再生资源行业尚未纳入,项目直接参与配额交易的条件暂不成熟,但需提前布局碳排放核算能力(如建立能耗台账、接入碳排放监测系统)。

2. CCER:短期突破口,已具备申请条件

CCER 是 “企业自愿开发减排项目,产生的碳信用可交易或用于 ETS 履约抵消” 的市场,2024 年已正式重启,是废旧锂电再生利用项目当前最可行的碳收益路径:

· 方法学适配:项目可通过现有 CCER 方法学申请碳信用,具体分为两类工艺:

· 湿法提取工艺:通过减少原生矿产开采(如锂、钴、镍矿)的碳排放,归类为 节能与提高能效领域;

· 电池包拆解、梯次利用、破碎分选工艺:通过资源循环减少原生资源消耗,纳入 资源循环利用范畴;

· 合规性要求:需满足两大核心条件:

1. 符合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,建立从回收、拆解到再生的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

1. 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认证(即 白名单),确保项目合规性与公信力。

二、经济性测算:5 万吨项目年收益 200 万,投资回收期缩短至 5 年

碳收益能否为废旧锂电再生利用项目 “降本增效”?权威文献数据给出了明确答案,以年回收 5 万吨锂电池的再生利用项目为例:

· 项目初始投资:约 1.2 亿元(含设备、厂房、追溯系统建设等);

· CCER 年收益:约 200 万元(基于当前碳价及项目减排量测算,若未来碳价上涨,收益将进一步提升);

· 投资回收期影响:原本依赖再生材料销售的项目回收期较长,叠加 CCER 收益后,回收期可缩短至 5 年,显著提升项目投资吸引力。

风险与对冲:碳价波动、方法学更新如何应对?

碳市场收益并非 “稳赚不赔”,需关注两大风险点,并通过金融工具对冲:

· 碳价波动风险:碳价受政策、供需影响可能出现短期波动,可通过参与碳期货合约、碳远期协议锁定收益;

· 方法学更新风险CCER 方法学可能随政策调整优化,需持续跟踪政策动态,提前储备技术升级方案(如提升湿法提取能效、拓展闭环回收技术),确保项目符合最新方法学要求。

三、分阶段实施路径:1-3 年抓 CCER 红利,5 年以上争行业标准

结合《意见》推进节奏及碳市场扩容趋势,废旧锂电再生利用项目参与碳市场可分为 “短期抓红利、中期扩渠道、长期定标准” 三个阶段:

1. 短期(1-3 年):优先申请 CCER,锁定政策红利

· 核心目标:快速落地碳收益,降低项目投资压力;

· 关键行动:

· 完成 白名单认证及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搭建,满足 CCER 项目备案基础条件;

· 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减排量测算,依据 节能与提高能效”“资源循环利用方法学提交 CCER 项目备案申请;

· 对接碳交易机构(如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),完成碳信用挂牌交易,实现收益变现。

2. 中期(3-5 年):布局 ETS + 对接国际市场,拓宽收益渠道

· 核心目标:把握碳市场扩容机遇,打通国内外双循环;

· 关键行动:

· 跟踪 ETS 行业扩容动态,若再生资源行业纳入,提前完成碳排放核算、配额申报等能力建设,参与配额交易(如配额不足时购买、盈余时出售);

· 研究《巴黎协议》下的可持续发展机制(SDM),探索将国内 CCER 项目转化为国际认可的碳信用,对接欧盟碳市场(EU ETS)等国际市场,拓宽收益来源。

3. 长期(5 年以上):技术升级 + 碳足迹管理,主导行业定价权

· 核心目标:从 参与者升级为 引领者,掌握行业话语权;

· 关键行动:

· 推进技术升级,如研发 闭环回收技术(实现再生材料 100% 循环利用)、优化湿法提取能耗,进一步提升项目减排量;

· 建立全产业链碳足迹管理体系,从电池回收端延伸至材料再利用端,形成可复制的 低碳再生模式

· 参与碳市场方法学制定、再生资源行业低碳标准编写,主导国内外废旧锂电再生领域的碳信用定价权,成为行业绿色转型标杆。

总结:碳市场为废旧锂电再生利用注入 “新动能”

《意见》的发布标志着全国碳市场进入 “加速建设期”,废旧锂电再生利用作为 “资源循环 + 节能减排” 的双重属性行业,既是碳市场的重要参与者,也是政策红利的直接受益者。短期来看,CCER 是项目获取碳收益的 “快速通道”;中期需把握 ETS 扩容机遇,对接国际市场;长期则需通过技术升级与标准制定,实现从 “碳收益” 到 “碳竞争力” 的跨越。

对于行业企业而言,当前需尽快启动合规性建设(如 “白名单” 认证、追溯系统搭建),提前布局 CCER 申请,同时跟踪碳市场政策动态与方法学更新,方能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抢占先机。